星期六, 9月 16, 2006

用甚麼來紀念愛戀 問記憶還是誓言

人的記憶力是很奇怪的,有些東西甚麼努力也記不到,有些東西卻度過漫長的歲月也會瀝瀝在目。

十一年前的今日所發生的事,雖然一些細節是忘掉了,但大部份也還記得很清楚。晨咁早去買一大堆的早餐給幫手的朋友、影相了無數咁多的相、像機械人般做了很多指定的動作、為那些一片又一片在掉落的花瓣著急、講Yes的那剎那的緊張和喜悅、肚子咕咕的發嚮,以及虛脫了的攤在床子上的模樣!就好像影片般一幕又一幕的在腦海中浮起。十一年又過去了,其間所發生的事也難以細數,但可以說所得到的快樂,比付出的多很多。爭吵和不快是難免的,往後的日子要改進的還有很多,但這不就是人生嗎!

噢!忘了說十一年前做了甚麼。哈哈!不就是十一年前的今日我和大人結婚囉!

2 Comments:

At 9:33 上午, 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對不起!我好明顯已經忘記了,否則我在星期六見到您時,必定送上我的祝福!!

補祝你

結婚周年愉快!!

p.s. 我在星期六因為太早起床,(早上6時已經醒,)所以基本上整個早上都在發呆,沒有跟你好好談話,抱歉!!下次我們再約!!

 
At 11:37 下午, Blogger j@blogger said...

原來我的大日子亦是你們的大日子。我以後也會記住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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