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1月 03, 2006

說愛美 是某種天生本能

可能真的是一種本能,我家的細老闆不是一般的貪靚。不只是每一次出街,有時甚至在家裡也是一定要穿靚衫(雖然我家大人說她的品味也是非一般的差)。有時為了穿甚麼衣服、襯那一對鞋、配那一對髮夾和梳那一種頭,令到我們的出門時間都失預算。其他如偷用大人的化粧品化粧(為此大人的妹妹還送了一盒化粧品給她),「借」大人的鞋來穿,不是乾燥天氣也時常塗潤唇膏……等等。

昨天放假,所以約了兩位老闆的公公婆娑去飲茶。雖然我和大老闆因打機擔擱了一些時間,但總算每人都穿戴完成可以出發。但細老闆卻仍然堅持不出門,在家裡東找找西找找的,不知何事。因為已經遲了,所以大人已經不耐煩,於是問細老闆甚麼事還未能出門。她的答案真是即時可以令我們全家氣絕,原來是因為她嫌她的手提袋空蕩蕩沒載東西,所以要找一些東西放落袋內。最終要大家三催四請的才能出發。

到一日的活動完結後,我幫細老闆清理她的手提袋時(唔清唔得,因她常留了些食物在袋內,惹蟲),那滿滿的袋內有如下物件:白紙一疊、癈紙一疊、毛毛公仔兩隻、紙巾一包、濕紙巾多包、粉彩筆數支、髮夾一個、朱古力糖一包和銀仔一個。

標籤:

3 Comments:

At 9:29 上午, Blogger buffet86 said...

我想起我在小時候,因為家裡沒有化妝品,為了扮靚,我竟用了sign pen 沬在眼上,扮eye shadow.

我想每個女仔都愛美.

辛苦您了.

 
At 11:18 上午, Blogger j@blogger said...

她手袋內所載就如老人癡呆後的婆婆放在手袋內的一樣雜亂。我的婆婆原來只是個小女孩而已…

 
At 11:50 上午, Blogger 字:悠人 said...

++
哈哈!如果給細老闆知道,她定必抓狂!

妳婆婆好嗎?幾時可以再去探她?

 

發佈留言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