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4月 16, 2006

應該加點真意和誠意 愛心不止一百次

這間牛雜麵舖,賣吓賣吓,竟然已經賣到一百篇!

一百篇文,說多不多!但以我這個身無長處、肚無墨水的凡人來說,也是不少了。而且雖然不是日日寫,但能夠持續不斷的寫了四個月,對我來說已經是奇蹟了。以前年少時,老師呀!教會領袖呀都鼓勵寫日記,但都寫不到兩三個星期便會投降。有時看回那兩三本寫得十幾頁的日記簿,每日寫的都是千篇一律,怪不得每次都寫不多少日。所以像我等凡人,要每天寫日記可是一項挑戰,因為真的是無事可記也!

其實現在可以寫到咁多,一方面是電腦科技所賜。我寫東西最大的問題是組織力弱,寫一篇文可以改來改去,時常要更改內容結構,有時又寫寫下沒靈感就停下來,想到另一些東西又會開另一題材去寫。如果是用紙筆來寫,十日都寫不到一篇。但現在很多時我都是在PDA上寫的,想到一些就寫一些。好像床邊小故事就好多時同時有兩三個在編寫中,那個寫好就講給兩位老闆聽,看過他們的反應再修改後便上載等Post,真方便!另一方面可以說是多得兩位老闆唔少,他們為我提供了很多題材。就算是「講給兩位老闆的床邊小故事」系列,很多題材都是他們日常生活中的事情而來的,有時因他們的問題,有時是因他們所發生的事,有時就因要教導一些小教訓給他們。所以,真的要向他們講聲多謝!當然也要多謝各位有回應和冇回應的看倌(根據網上統計的服務,每日都有十多位訪問,對這個悶蛋網誌來說,可說是成績優異的了)。希望各位繼續支持,可以的話多回應吧!

最後,在以往九十九篇文中,各位最喜歡那篇呢?

4 Comments:

At 12:03 上午, Blogger Karvitz said...

粉紅粉紅趣緻的臉!! 正呀

 
At 3:46 上午, Blogger Samuel said...

飛天少女豬事丁~ 小時勁追~ :D

 
At 9:45 上午, Blogger buffet86 said...

可能因為我是一個超齡的小朋友,所以我喜歡床邊小故事.

字悠人

努力呀!!

我係您的Fans!!

 
At 4:39 下午, Blogger j@blogger said...

我比較擦鞋,所以每一篇也很喜歡!我都係你嘅忠實fans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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