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4月 03, 2006

看不清的信任 用什麼來証明

今早在電視看到一則新聞。在中國某縣某村,有一個教師在放學歸家途中,拾到一個內有數千元及身份証的包裹。於是這教師自費三十多元,並走了百多里路把包裹交還給物主。

這其實是一件好人好事,是值得贊揚的。不過想深一層,這事卻還有可悲的一面。想想如果在香港,當我們拾到任何失物時會怎麼做?是的,連我的兩位大細老闆也懂得應把失物交給警察,由他們去處理。但為甚麼這位誠實的教師,還是要選擇自費遠路去把包裹交還,而不是交給公安去處理?聰明!這麼快便想到。那是因為那位教師不相信那些公安,不相信他們會真的把有數千元的包裹交回物主,而是會私下侵吞了那些金錢。這些公安原是理應被普通市民信任的,可是⋯⋯!

想到這裡,我的心內有一份對中國內地的悲哀。

1 Comments:

At 10:12 上午, Blogger j@blogger said...

樂觀一點去想,國內至少還有他那種誠實又不怕麻煩的人…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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