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6月 04, 2007

不想回憶、未敢忘記!

標籤:

1 Comments:

At 12:55 下午, Blogger ks said...

六四嗰年我26歲,當年我有上街,有影相同拍VIDEO,不過而家已經洗晒,因為當年如果冇香港人送錢上京支持,啲學生會和平解散,唔洗死咁多人,我哋係幫兇,不想回憶,盡量忘記,自求多福!

 

發佈留言

<< Home